银行收回这套房屋进行拍卖,我能否取回已交给银行的全部房款?
我和丈夫五年前共同购买海珠一套房产,并向银行申请20万元贷款,去年已收楼入住。今年1月,我夫妻俩双双下岗,女儿正在读初中。现在我家全靠领失业保险金过日子。我们已经断供两个月了,上个月还收到了银行的催交贷款通知书。我想了解一下,银行是否会收回我们正在住的房屋?如果银行收回这套房屋进行拍卖,我能否取回已交给银行的全部房款?如果我借到钱,提前还贷后,我能退回保险费吗?
时间:2019-01-08 14:19:05所属分类:其它浏览量:2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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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担保法》有关规定:债务履行期届满,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,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。协议不成的,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如谭女士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,归还贷款的,银行有权起诉谭女士,通过法律途径拍卖或变卖谭女士的房屋,以清偿贷款。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后,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,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。 如果谭女士能够筹到资金提前还贷,与银行解除抵押贷款合同,则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。谭女士可按实际贷款时间要求保险公司退还部分保险费,其余按规定缴交税费、购房手续费、律师费、办按揭费用等都不会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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